右具议亲次
月 日 草帖
工细帖子:详细的庚帖,即定帖。细帖子是重要的婚仪礼书,双方交换草帖子和细帖子,实质上是古代婚礼“问名”“纳吉”程序在宋代的具体体现。
用序:按次第叙写。三代:指曾祖、祖、父三代。名讳:旧指尊长或所尊敬之人的名字。旧时生前曰名,死后曰讳。分用义异,合用义同名字,但含有敬意。
本议亲人:议婚的双方当事人。有服亲:有服之亲,指近亲。服,指五服,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,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,通常称为“本宗九族”。在此范围内的亲属,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,为有服亲属,死为服丧。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,分为五种,即所谓“五服”,亲者服重,疏者服轻,依次递减。
凡是娶媳妇,先要起草草帖子。男女两家允许,然后再起草细帖子,按顺序书写曾祖、祖、父辈的名讳,以及议婚人五服之内的近亲、所拥有的田地财产、所担任的官职之类等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