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来到KTV招聘网!
loading
免费发布信息
·银川 [切换]
    银川KTV招聘网 > 银川热点资讯 > 银川学习/知识 >  《经法》是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大批帛书中的四种古佚书的合编约产

    《经法》是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大批帛书中的四种古佚书的合编约产

    时间:2022-08-03 19:47:14  编辑:快推网  来源:  浏览:919次   【】【】【网站投稿
    《经法》是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大批帛书中的四种古佚书的合编,约产生于战国晚期,是道法家的著作。《经法》四篇中的军事思想,主要集中在《十大经》中,它主要继承和发展了范蠡与《老子》的军事思想,可能和兵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。“作争者凶,不争亦毋以成功”《经法》和《老子》一样认为战争是“凶器”,但它和《老子》不同的是,它主张战争不可废止,特别是在“今天下大争”的时代,应兴兵争战,“夫作争者凶,不争亦毋以成功”

    《经法》是年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大批帛书中的四种古佚书的合编,约产生于战国晚期,是道法家的著作。

    《经法》四篇中的军事思想,主要集中在《十大经》中,它主要继承和发展了范蠡与《老子》的军事思想,可能和兵阴阳家有一定的关系。

    “作争者凶,不争亦毋以成功”《经法》和《老子》一样认为战争是“凶器”,但它和《老子》不同的是,它主张战争不可废止,特别是在“今天下大争”的时代,应兴兵争战,“夫作争者凶,不争亦毋以成功”。与《老子》“无为”、“不争”不同,《经法》主张“争”。主张进行具有正义性质的战争。

    “可以征者,民死节”《经法》清楚地意识到了民众在战争中的作用。它特别指出处于防守的一方,只有做到“壹道同心,上下不斥,民无它志”,然后才可以有效地进行守战。因此,它主张进行战争一定要“因民之力”,“顺民心”,不可存侥幸取胜的念头。

    在作战指导思想方面,《经法》提出了这样一些原则:第一,“刑天”、“法地”、“因人”。在作战指导上,《经法》重视天、地、人的作用,它说:“兵不刑天,兵不可动;不法地,兵不可昔(措);刑法不(因)人,兵不可成。”“刑天”,即指了解天时;“法地”,即指掌握地利;“因人”,即因人力而动。这一思想主要来源于范蠡,它同孟子“天时不如地利,地利不如人和”的看法既有相同之处,也有不同之处。相同之处在于:两者都强调“天”、“地”、“人”在战争中的作用。不同之处在于:孟子重“人和”高于“天时”、“地利”;而《经法》的“因人”却受“刑天”、“法地”所支配,是被动的,这和道家思想是相一致的。第二,“弗敢以先人”。《经法》主张后发制人。它说:“凡人好用雄节,……以守不宁,……以战不克”。所谓“雄节”,即先发制人。可见《经法》对“先发制人”的作战指导思想是有所保留的。而认为应该“立于不敢,行于不能”,“守弱节而坚之”。第三,在攻防问题上,《经法》提出“以有余守,不可拔也;以不足功(攻),反自伐也。”这可以说是“弗敢以先人”原则在攻防问题上的具体体现。

    《吕氏春秋》军事思想

    《吕氏春秋》是吕不韦为秦相时招集门下宾客辑合百家九流之说编写成的,大约成书于始皇八年(前)左右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著录《吕氏春秋》篇。今本分卷,篇。当时面临全国统一的新形势,各派思想家、政治家都在研究完成统一中国的军事和政治策略,以及统一后的国家统治问题。《吕氏春秋》即出于此目的,“上观尚古,删拾《春秋》,集六国时事”。吕不韦作为一个有作为的政治家、军事家,他希望自己的著作成为秦国以至整个天下的指导思想:“上揆之天、下验之地,中审之人,若此则是非可不可,无所遁也。”全书体现出“以道德为标的,以无为为纲纪,以忠义为品式,以公方为检格”的基本思想特色。全书共分《十二纪》、《八览》、《六论》三部分,在《十二纪》的《孟秋纪入《仲秋纪》中,各有四篇专论军事,其军事思想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几方面。

    其一,对战争问题的基本认识。吕书批判了流行的偃兵说,论证了战争是不可避免的。针对那种以某国因战而亡国为理由的偃兵论,《荡兵》反驳说:“夫有以馇死者,欲禁天下之食,悖。有以乘舟死者,欲禁天下之船,悖。有以用兵丧其国者,欲偃天下之兵,悖。夫兵不可偃也。譬之若水火然,善用之则为福,不能用之则为祸。”如此类比推理,以浅喻深,很有说服力。它肯定了战争的必然性,其目的在于论证秦统一战争的合理性与不可逆转性,这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和客观形势的。另外,作者虽强调战争的不可避免,但并未抹煞正义与非正义战争的区别。他认为战争本身不是目的,只是达到一定政治目的的手段。为此,《吕氏春秋》提出了系统的“义兵”说,作为其军事思想的核心和出发点,它强调“古圣王有义兵而无偃兵”。“义兵”的内涵就是“诛暴君而振苦民”。吕书化费了很大的篇幅来论证“义兵”的合理性。它的总的精神是主张用兵出于行义,“兵苟义,攻伐亦可,救守亦可;兵不义,攻伐不可,救守不可”。当然作者宣扬用兵行义是为了肯定兼并战争,对“义”的标准,是以它的封建地主阶级立场、观点加以确定的,但把战争区分为正义与非正义,却是对战争政治本质的认识和区分上的一个进步。

    其二,对战略思想的论述。作者认为战争只是达到一定政治目的的手段,因而强调以政治优势或伐谋、伐交手段使敌不战而服才是用兵上策。故对于卫国以十贤士止赵伐卫,魏文侯用段干木止秦攻的战例倍加赞赏。所以它说:“故古之至兵,士民未合而威已谕矣,敌已服矣,岂必用袍鼓干戈哉!”倘若非用兵不可,也不可只顾战术而忽略政治。兵入敌国要争取民心,严肃军纪,在郊野“不虐五谷”,进城后“散仓廪之粟,以镇抚其众”。在自己军中则要鼓励士气,用“义”来统一全军将士的思想,使将士有统一的生死观、荣辱观,从而做到万众一心,“三军一心,则令可使无敌矣。”认为战斗力的标志,不在人数众多,而在斗志旺盛,强调战斗意志训练的重要性。能从政治高度分析战略,说明作者不囿于狭隘的军事观点。

    最新便民信息
    银川最新入驻机构
    15535353523